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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2026年云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》印发 加快推进涉水新业态开发利用
发布时间:2026年05月21日 10:46:34  来源: 昆明日报

  原标题:《2026年云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》印发 加快推进涉水新业态开发利用

  今年是全面推行河湖长制10周年,云南省近期印发总河长令第13号《2026年云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》(以下简称《要点》),明确7个方面40项重点工作,持续推进“三治一改善”,着力建设安澜河湖、生命河湖、幸福河湖。

  《要点》要求,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,深化部门协同共治,完善信息共享、联合执法、协同督办机制。推进跨界河湖联防联控,持续深化“河湖长+检察长”“河湖长+警长”协作机制。落实涉河湖重大问题调查处置机制,聚焦非法侵占河道、围垦湖泊、占用水库库容及违法违规取水、排污、设障、养殖、采砂等突出问题,扎实推进乡村河湖库管护攻坚行动,加强国际河流管理保护,完善“一湖一本账”工作机制。

  在“三治一改善”方面,治污水要持续推进城市生活污水管网排查和雨污分流改造,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,推广“大三格”“小三格”等模式;治农业面源污染要发展设施农业,推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,推广科学施肥用药技术,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农膜、秸秆综合利用;治垃圾要完善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,提高生活垃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水平,推进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。改善水生态方面,要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、湖滨带生态修复、面山生态治理和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,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。

  全省将加强河湖水环境综合治理,强化螳螂川、鸣矣河、漾弓江等重点河湖保护治理。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,实行用水总量和强度“双控”,严格取用水管理,推进农业、工业、城镇节水。加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,深化船舶港口污染治理,推行“船—港—城”全链条衔接。严格管控重点高原湖泊“两线”“三区”及4个事项清单,严格涉河建设项目许可和监管,加大河湖“四乱”问题复核整治力度,着力整治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。强化河道采砂管理,打击整治非法采砂行为。

  《要点》明确,全面推进2026年度11个省级幸福河湖项目建设,探索建立河湖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指标体系,拓宽价值实现路径,加快推进涉水新业态开发利用。加强水文化建设,深化数智监管,高质量推进河湖监测感知体系建设。深化依法治理和科技支撑,持续深化“党建+河湖长制”,完善“河湖长+”协同履职体系,健全民间河湖长、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管护机制。开展河湖长制1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,征集发布典型案例和幸福河湖优秀案例,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、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。(杜仲莹)

责任编辑:张潇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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